驾照过期不属于无证驾驶保险公司应理赔 作者:山西乌金律师所闫国田律师 电话:15110712198,地址:大同市矿区锦绣家园园小区1栋2单元102室。 有些驾驶员没有注意驾照年检期限,这时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会以“无证驾驶”理由拒赔,保险公司这种做法合法么?即驾驶证过期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应否担责任。 首先,驾照过期不等于无证驾驶。无证驾驶指驾驶人员驾驶机动车辆时,没有取得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机动车辆驾驶证。扩大范围最多解释为取得机动车辆驾驶证后被吊销或者驾驶许可被依法撤销。驾驶证过期并不等于没有取得驾驶资格,驾驶员只要通过了公安机关车辆管理部门组织的驾驶证资格考试,便具有了驾驶资格,只要未被依法取消驾照,就一直具有合法的驾驶资格。 其次,驾驶员未按期办理换证手续,其驾驶证并不必然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审验换证属于行政管理范畴,是机动车管理部门准予驾驶员从事特定驾驶行为所实施的行政许可行为,驾照过期未按期换证应由交管部门依法进行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管理办法》规定:持证人未申请并超过有效期换证的,依法处罚后予以换证。也就是说,在接受公安交管部门处罚后仍可办理换证手续。在其证件被吊销前不能认定其为无驾驶资格,韩某自初次领取驾驶证时起,至保险事故发生时止,并不存在驾驶证被吊销或者驾驶许可被撤销的情况。 最后,机动车驾驶证超过有效期驾驶机动车与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有着本质区别,两种行为均为违法行为,但性质不同。驾驶证超过有效期驾驶机动车上路属于“机动车驾驶证超过有效期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对于“机动车驾驶证超过有效期驾驶机动车”的驾驶员,交警将处以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禁止驾驶员继续行驶。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三十七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应当于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满前90日内,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换证。第四十四条规定:驾驶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车辆管理所应当注销其机动车驾驶证:(五)超过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一年以上未换证的。所以,如果在驾驶证到期后一年内都没有申请换发,那么车辆管理所将注销其驾驶证,这时再驾驶机动车就属于“无证驾驶”了。 所以,所持驾照在有效期内,尽管超过了年审日期,但逾期尚不足一年,未被吊销,仍然合法有效,因此不是无证驾驶,保险公司应理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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